轉載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新科規〔2021〕2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自治區科技創新治理體系,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生態,加強科研誠信建設,規范科研誠信管理,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自治區科技廳研究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 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
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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