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類考試資格審查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類考試公告》規定和安排,現將資格審查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一)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達到3:1的崗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確定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為120分,按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確定入闈面試人員。
(二)筆試成績相同者占入闈面試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筆試環節有缺考科目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二、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要求:面試入闈人員需持①《2023年下半年伊犁州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考生自行下載);②《報名表》;③筆試準考證;④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⑤畢業證原件、復印件以及有效期內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⑥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戶籍頁)原件及復印件;⑦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
報考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應證明:
1.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證明或志愿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2.“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證明或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3.退役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復印件。
4.駐疆部隊現役軍人、在新疆縣(市、區)、鄉(鎮)工作的各類國家工作人員、援疆干部、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和子女須提供與關系人的關系證明材料。
5.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報考崗位要求取得相應職(執)業資格證書的,需提供證書原件、復印件。
7.符合加分條件的“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烈士證書和其他證明其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8.報考崗位限定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
9.對國家、自治區政策范圍內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線編制外醫務人員,報考醫療衛生行業崗位時,須提供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部門的認定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應聘者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提交的審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三、其他要求
1.因個人填報信息錯誤導致符合加分條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加分且入闈面試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2.按招聘崗位及人數1:1的比例進行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3.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需現場繳納面試費40元,并發放《面試通知單》。考生須按照面試通知單標明的時間地點和面試須知,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4.招聘后續相關信息發布,均通過伊犁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jyl.gov.cn)或“伊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入闈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未能參加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5.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類考試公告》。
以上安排,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以發布的公告為準。
咨詢電話:0999-8028212(伊犁州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監督電話:0999-8035592(伊犁州紀委監委駐州黨委組織部
紀檢監察組)
0999-8085446(伊犁州人社局機關紀委)
附件:1.2023年下半年伊犁州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日程安排一覽表
2.2023年下半年伊犁州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伊犁州直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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