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第一條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廳、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昭蘇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伊黨辦廳字〔2019〕12號),縣委、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昭蘇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昭黨辦發〔2019〕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縣住建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自治州黨委和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擬定城鎮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和縣委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工作并監督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縣城保障性住房小區房屋維修與物業的監督管理。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定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定住房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
(三)組織實施工程建設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縣屬地方標準、建設工期定額、經濟參數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四)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五)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建筑方案、工程方案;承擔全縣重大項目建設審批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供排水、供氣、供熱等市政基礎設施及各類管線工程的管理和綜合協調;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
(六)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各方主體行為。擬定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工程造價咨詢業的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的監督指導,負責散裝水泥、墻體材料革新監督指導等工作。
(七)負責縣城市政、公共事業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供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行業管理;對鄉鎮進行行業技術性指導;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
(八)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建設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九)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的監督指導,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綜合管理城鄉建設抗震減災工作。負責城鄉抗震安居工程建設的指導監督;負責對全縣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和消防設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城市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指導震后重建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建筑節能減排的責任。制定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與管理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組織實施建筑節能等科技示范項目。
(十二)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關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人民防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編制縣人民防空工作中長期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總體規劃;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參與審查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指導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維護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擬訂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斗爭;承辦縣人民政府、縣人武部、縣國安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黨務、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工會、婦女等工作;負責文秘、翻譯、檔案、機要、外事、信息、保衛、宣傳、督查、信訪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承辦建設系統大型活動、會議;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管行業的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遠近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擬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及配套政策;指導、督促各鄉鎮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和指導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建立“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體系;負責承擔縣城住房保障對象申請、審核、搖號、分配以及退出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信息統計與發布和檔案管理;負責縣城保障性住房小區房屋維修與物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7名。
辦公地址:昭蘇縣烏孫路194號
辦公時間:
夏季:早上: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早上: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聯系方式:0999-6022422
辦公室負責人:于君華
第六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由中共昭蘇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昭蘇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昭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組織協調黨務、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工會、婦女等工作;負責文秘、翻譯、檔案、機要、外事、信息、保衛、宣傳、督查、信訪等工作; 負責本系統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組織承辦建設系統大型活動、會議;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管行業的統計工作; 指導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寇師強,聯系方式:0999-6022422)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編制全縣遠近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擬定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及配套政策;指導、督促各鄉鎮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 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和指導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建立“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體系; 負責承擔縣城住房保障對象申請、審核、搖號、分配以及退出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信息統計與發布和檔案管理;負責縣城保障性住房小區房屋維修與物業的監督和管理。(負責人:司瑞寧,聯系方式:0999-6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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