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昭蘇縣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廳、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昭蘇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伊黨辦廳字〔2019〕12號),縣委、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昭蘇縣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昭黨辦發〔2019〕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縣司法局是昭蘇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中共昭蘇縣委員會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依法治縣辦)設在縣司法局,接受中共昭蘇縣委員會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昭蘇縣委員會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縣司法局法宣科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依法治縣辦相關工作,接受縣依法治縣辦的統籌協調。
第四條縣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州黨委和縣委的相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縣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設,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負責促進和諧預防犯罪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擬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服務管理工作。指導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
(六)監督、指導基層司法所工作。
(七)負責全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教育、干部培訓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自治州司法局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縣司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督辦落實、信息宣傳、財務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干部的考核、管理、調配及日常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局機關工青婦工作。
(二)普法依法治理科。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規劃和協調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證、法律服務、律師服務行業從業、年審、培訓等工作。指導、監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組織、隊伍建設;指導司法所建設。
(四)法治監督科。指導、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全縣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全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組織辦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申請工作.
第六條縣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3名。
核定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第七條縣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八條本規定由中共昭蘇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昭蘇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昭蘇縣天馬大道79號
辦公時間:
夏季:早上: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早上: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聯系方式:0999-6022312
辦公室負責人:王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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